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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探索深化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赋予监察职权 释放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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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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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召开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明确将10月31日作为市管企业完成机构调整、职责划转的最后时限,并要求各企业党委把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作为近期重点,倒排工期,扎实推进。改革加强了该市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队伍建设,优化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可以依法履行部分监察职责和使用调查措施,对本企业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法也明确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为六类监察对象之一。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既是解决国有企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也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更是实现对国有企业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制度创新。

  各地各部门立足结合自身实际,持续探索深化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路径方法。8月9日上午,贵州茅台集团办公大楼门前,随着红绸缓缓落下,“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茅台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映入眼帘。就在一天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为全省46家省管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和3家派驻省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授牌。该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明确省监委派驻省管国有企业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省监委授权履行部分监察职能,进一步强化了省纪委监委对省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同样,在广西,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据了解,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后,与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纪委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对集团公司所有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监察全覆盖。“企业监察专员办责任将更大,要求也将更高,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必须勇于探索实践,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把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吴卫东是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驻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监察专员。连日来,他在椒江、临海等地就集团子公司班子成员非法经营或兼职同类业务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范围扩大至子公司非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之前我们收到不少关于这方面的信访举报,和市纪委监委相关业务科室对接后,决定在系统内部进行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检查。”吴卫东表示,检查结束后,通过对自查自纠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重点方向,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单位自行认领整改任务;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或线索,交由市纪委监委或集团纪委处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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