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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属国企公务用车实行“无缝隙”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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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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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推动下,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提升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车轮腐败。

统一部署、统一推进。成立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三定”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三定”管理实施方案,从定点范围、定点单位、费用结算、定点原则、定点期限、定点价格等7个方面,对公务用车的加油、保险和维修进行全面筹划。自今年10月1日起,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的子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等配置、使用的机动车辆(限合肥地区),需要加油、办理财产保险和维修,均纳入“三定”管理范围。凡纳入“三定”范围的公务车辆,必须在定点单位接受加油、保险和维修服务,其加油、保险和维修费用,统一从企业财务账户转账支付。对擅自违反管理规定的公务用车,其产生的加油、保险和维修费用,一律不得在企业财务报销。方案要求,各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三定”相关制度体系,强化依法办事、依纪办事、依规办事,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三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调研摸底,精准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市属企业代表集中研讨,了解各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组织实施依规、依纪、依法。针对研讨结果,赴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商讨招标采购需求方案,并在招标文件初稿形成后,向各市属企业纪委书记书面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杜绝监督漏洞。同时,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基本情况,开展“大起底”,实施精准监督,及时掌握目前各企业车辆的准确数据。


下一步,市属企业将按照“应纳尽纳、应装尽装”的原则,对企业公务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除特殊车辆外)。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监控企业所有车辆运行轨迹,开展全方位跟踪监督,利用大数据信息分析,将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监管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拧紧廉政“螺丝钉”。(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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