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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8
分享到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金安广场项目高空抛物智能检测摄像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现接受符合要求的公司请在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平台报名,参加投标比选。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及投标报名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金安广场位于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2997号,由各投标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招标单位不再对项目具体事项进行描述。
2、服务内容:
(1)金安广场写字楼周围增设高空抛物摄像头9台;
(2)增设高抛专用录像机1台;
(3)金安广场大厦东侧停车位区域增加1台摄像机(非高抛),与原有监控系统对接。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0 日17:30时止。
三、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11日(具体日期甲方待定)。
四、开标地点:合肥市肥西路2997#金安广场八楼。
五、拦标控制价 39134.62 元。
六、业务咨询地址:合肥市肥西路2997#金安广场工程部;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51-62915166。
七、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书应有正副各壹份,必须密封投递,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投标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九、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
2、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第二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方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如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机构须满足资质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询价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价(须提供书面承诺)。
4.信用要求: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
(1)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书面承诺);
(4)在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5.投标单位提供施工方案(维保方案自拟),签字盖章的报价清单一份;
6.提供至少3份以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监控系统5万元以上的监控系统施工或监控系统维修维保合同(评标时做加分项);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投标单位于 2022年10月 10 日 17:30 前,将金安广场项目高空抛物智能检测摄像系统安装工程的投标资料递交至金安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址:肥西路2999号金安春天小区3#-103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1-62915166。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人所提供资料需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材料,将做废标处理,且取消后期邀标、竞标资格。
附件:报价清单&比选办法
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8日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2997号金安广场
电话:86-551-65581923
传 真:86-551-65581922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286号